天津市联谊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王鹏:申请执行人枣强县辉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与王鹏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冀1121执恢 216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被执行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执行裁定书、拍卖裁定书、腾房公告、选取评估机构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将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