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本院受理原告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石桥市供电分公司与被告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25)辽0882民初4592号,因原告申请鉴定,现通知你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9点,到大石桥市汤池镇客运饭店东行200米路边(由辽宁中汇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鉴定,当事人应按时参加评估鉴定。联系电话:0417-5403993,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关于专业选择机构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汤池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李军:本院受理原告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石桥市供电分公司与被告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25)辽0882民初4592号,因原告申请鉴定,现通知你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9点,到大石桥市汤池镇客运饭店东行200米路边(由辽宁中汇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鉴定,当事人应按时参加评估鉴定。联系电话:0417-5403993,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关于专业选择机构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汤池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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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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