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公告

洪尚姬: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辽宁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义尚装饰设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追加你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105执异24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717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