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海南省琼海市爱贝斯建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杨章聪与被申请人海南吉明顺建筑劳动有限公司、第三人海南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劳人仲案字〔2025〕第73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304室,联系电话:0898-62930563)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琼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第三人海南省琼海市爱贝斯建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杨章聪与被申请人海南吉明顺建筑劳动有限公司、第三人海南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劳人仲案字〔2025〕第73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304室,联系电话:0898-62930563)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琼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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