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佳木斯市郊区供电分公司与被执行人你方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黑0803民初305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佳木斯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800736914702B)公告送达本院(2025)黑0803执7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失信)、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拍卖)等。同时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办理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程序中有关通知书等后续手续。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送达文书并履行义务,逾期则视为送达,并视为你放弃本案执行程序中的全部权利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财产采取评估、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等强制执行措施。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