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东方坤瑞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董洁等9人诉你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108号-11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8月28日9时在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系统办公大楼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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