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傅妙葱、身份证332521197306106123,遗失吉米赛欧品牌联营合同,合同号:240327,特此声明、本合同遗失作废,不在做本人向金华吉米赛欧服饰有限公司退款依据,如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与金华吉米赛欧服饰有限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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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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