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告

大庆昆仑唐人中心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省安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大庆昆仑唐人中心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黑 0604民初147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三十八法庭领取民享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判决不服,于送达之日至15日内提交上诉状。逾期不提起上诉,文书则为生效。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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