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告

邢振民:本院受理原告大庆市让胡路区隆安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部诉被告邢振民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黑0604民初7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第三十八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判决不服,于送达之日至15 日内提交上诉状。逾期不提起上诉,文书则为生效。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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