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燕燕、黄健辉:原告孙建冲已将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苏06民终4498号判决书下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债权受让人张裕菊(320626196305073242),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已生效,请你方向张裕菊履行,因你方失联,现特此公告。
陆燕燕、黄健辉:原告孙建冲已将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苏06民终4498号判决书下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债权受让人张裕菊(320626196305073242),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已生效,请你方向张裕菊履行,因你方失联,现特此公告。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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