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陕0103民初7121号 山西智和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闫成:本院受理原告西安五和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山西智和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闫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山西智和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闫成公告送达本院(2025)陕0103民初71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在线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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