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军:本院受理原告陈利与被告李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0681民初5379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判决要点:一、被告李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陈利借款5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4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50元、保全费520元,合计157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陈利负担716元(受理费479元、保全费237元),由被告李军负担854元(受理费571元、保全费283元)。现因你无法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启东市人民法庭清算与破产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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