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秀丹与被告本溪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宋振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辽 0504 民初 458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本溪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秀丹与被告本溪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宋振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辽 0504 民初 458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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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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