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公告

杜雷:本院受理原告宋婧研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181民初1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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