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计喜:本院受理原告陈业来与被告张计喜、南京东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4)苏1311民初631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南京东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于法定期限内提交民事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张计喜:本院受理原告陈业来与被告张计喜、南京东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4)苏1311民初631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南京东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于法定期限内提交民事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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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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