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苏州鸿锐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杨程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苏仲裁字第1342号],定于2025年7月10日9时30分在本会B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补充证据及开庭通知,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仲裁庭将于2025年7月18日作出裁决,限你自裁决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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