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告

晋江悦森鞋业有限公司:原告晋江市友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晋江悦森鞋业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582民初230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陈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610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