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双成:本院受理原告陈建与被告刘双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922民初98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告知书、释法说理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2025年7月28日上午09:00在古田县人民法院第一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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