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江苏柏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人社察令字〔2025〕第38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限期改正指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职工吴陈进工资12000元,并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地址:东台市海盐路21号2楼203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刊登在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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