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冉、霍明超: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1793号,申请人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被申请人郭冉、霍明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并仲裁字第179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郭冉、霍明超: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1793号,申请人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被申请人郭冉、霍明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并仲裁字第179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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