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熙思:原告重庆九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赵熙思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5)渝0108民初2705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渝0108民初2705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赵熙思:原告重庆九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赵熙思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5)渝0108民初2705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渝0108民初2705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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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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