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林志新:本院受理原告赵俊桐、胡明珍与被告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人民政府及你(第三人)行政补偿一案,本院依法裁定驳回赵俊桐、胡明珍的起诉,因二原告不服提起上诉,故向你公告送达行政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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