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1882民初1265号
陈美娟:本院受理的温伟庭与陈美娟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因采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2025)粤1882民初1265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告知书。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37290元以及利息(以37290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报价利率即LPR,自起诉之日计算至被告实际返还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九时整在本院星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特此公告。
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