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事集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办理罗生陆、王洪权申请追加王熙彪及吉事集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5)云0324执异20号执行裁定书,限你单位自发出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罗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
吉事集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办理罗生陆、王洪权申请追加王熙彪及吉事集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5)云0324执异20号执行裁定书,限你单位自发出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罗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09日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