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可欣:本院受理原告佳木斯申磊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可欣、刘海波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黑0803民初3960号民事判决书、补正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刘可欣:本院受理原告佳木斯申磊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可欣、刘海波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黑0803民初3960号民事判决书、补正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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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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