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与被告陈美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181民初673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7月29日15时30分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陈美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与被告陈美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181民初673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7月29日15时30分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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