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和平:本院受理蒋礼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渝0108民初8286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422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公告刊登在20250527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