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鹤岗市鹤电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佳木斯北方水泥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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