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辽0304民初750号
温福红:本院受理原告鞍山市置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温福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2025)辽0304民初750号
温福红:本院受理原告鞍山市置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温福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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