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本院受理原告武汉金桔科技租赁有限公司诉你(2024)辽0211民初17619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7月24日13时00分在本院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刘颖:本院受理原告武汉金桔科技租赁有限公司诉你(2024)辽0211民初17619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5年7月24日13时00分在本院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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