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付水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13时40分(遇假日顺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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