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0122执3557号之二 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县支行与被执行人李志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志宏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对被执行人李志宏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朔方北街天骏城市花园8号楼2单元501室房屋及房屋所占相应面积的土地使用权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因流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变卖上述财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被执行人李志宏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朔方北街天骏城市花园8号楼2单元501室房屋及房屋所占相应面积的土地使用权。
变卖价格:被执行人李志宏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朔方北街天骏城市花园8号楼2单元501室房屋及房屋所占相应面积的土地使用权以二拍流拍价格136000元变卖。
变卖期限:2025年6月20日10时起60日,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5月31日起至变卖结束(除周末、法定节假日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在贺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变卖公告及须知。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3.变卖成交后10日内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变卖咨询联系电话:
贺兰县人民法院:0951-3803872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09618906
其他未尽事宜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予以查询。
贺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