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告

杜泽宇:本院受理原告盖明明与被告杜泽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调解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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