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大静:本院受理罗家领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渝0113民初6208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汪大静:本院受理罗家领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渝0113民初6208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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