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渝0113民初2442号,左恩焱:本院受理易木永诉重庆广尚物资有限公司,左恩焱,重庆久木物流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5)渝0113民初2442号,左恩焱:本院受理易木永诉重庆广尚物资有限公司,左恩焱,重庆久木物流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5月23日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