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公告

杜杰叡:原告林海诉被告杜杰叡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5)渝0117民初6115号,因你下落不明,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转普裁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九审判庭或十、十一、十二、十六、十七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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