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东台尚源外婆桥餐饮店:因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人社察理字〔2025〕第8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3日内支付王燕等7人工资及赔偿金92831.1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刊登在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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