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粤0606民特358号 本院于2025年4月2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何联玲申请宣告程裕锦死亡一案。下落不明人程裕锦,男,1976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赞钜观大街延康巷6号,公民身份号码440623197610264793。申请人何联玲,申请人何联玲系下落不明人程裕锦的母亲,程裕锦于2009年2月18日在家中走失,下落不明,经多方寻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今一直没有音讯。下落不明人程裕锦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程裕锦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程裕锦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程裕锦情况,向本院报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514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