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头养0188”船:本机关于2025年4月14日依法扣押“海头养0188”船及船上130袋流刺网网具,现已作出《解除扣押决定书》,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解除扣押决定书》【盐农(渔海)解扣〔2025〕1号】,主要内容如下:本机关对“海头养0188”船作出的扣押决定【盐农(渔海)扣〔2025〕1号】,现因扣押期限已经届满,本机关作出解除扣押决定。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2025年5月13日至6月11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联系盐城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夏光河,联系电话:0515-81665817,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特此公告。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