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田园路二娃排骨:本委受理卢芳芳与被申请人伊州区田园路二娃排骨因确认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等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5〕234号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5年6月18日上午12:30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二楼,联系电话:0902-2316004)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