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公告

轩兆林:本院受理(2025)黑0602民初1391号原告张玉发与被告轩兆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举证日期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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