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粤0606民特233号 申请人梁元龙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下落不明人梁兴龙,男,1964年1月21日出生,汉族,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龙眼村顺隆巷5号,公民身份号码440623196401213610。申请人梁元龙称,申请人梁元龙系下落不明人梁兴龙的胞弟,梁兴龙自2009年离家至今未归,经多方寻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今一直没有音讯。下落不明人梁兴龙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梁兴龙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梁兴龙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梁兴龙情况,向本院报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513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