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慧、景微微:本院受理原告刘洪兵与被告章慧、景微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685民初10678号原告刘洪兵补充提交的证据证明两份、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法庭(海安市宁海南路90号)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章慧、景微微:本院受理原告刘洪兵与被告章慧、景微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685民初10678号原告刘洪兵补充提交的证据证明两份、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法庭(海安市宁海南路90号)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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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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