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苏徐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2025)烟仲字第130号申请人烟台建邦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仲裁员声明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独任仲裁员李成斌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7月2日9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烟台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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