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公告

赵晓艳:本院在执行孟建林、李利霞与临泉县徽之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赵晓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5)皖1221执116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21执116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赵晓艳所有的位于临泉县迎宾大道北侧皖新文化广场13#住宅楼2203室不动产(不动产权号:皖(2021)临泉县不动产权第0009411号);被执行人应于三十日内迁出腾空并交付本院处置。如有异议请于五日内向本院提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0509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公告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