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王果:本委受理你与海口琼山琼贤茶艺馆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5〕第21号),现已作出决定。因无法送达你,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电话:65852550)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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