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明、宋刚: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申请执行顾明、宋刚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辽0504执75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顾明、宋刚: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申请执行顾明、宋刚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辽0504执75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5月07日
本公告从法治网、法治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