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本会受理的沈月华与你及胡章凯民间借贷合同仲裁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仲裁字第0992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刘志强:本会受理的沈月华与你及胡章凯民间借贷合同仲裁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仲裁字第0992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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