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澄迈恒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黄芝龙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澄劳人仲案字〔2024〕第425号),并定于2025年6月18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办公室,电话0898-67632637)领取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诉及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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