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三亚集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何子瑶诉你公司及三亚金厦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5〕第261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公司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公告刊登在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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